1)可多次入境
L-1每次有效期为一年至三年,分为一次进出及多次进出两种。一般而言L-1比较容易获得多次入境许可,节省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申请速度快
L-1签证无需等待配额和排期,申请和批准时间短,第一次申请最快3个月可以获得签证。
3)可长期留美
L1签证者一般有效期是一年,期将满时,可申请延长,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两年的签证。L-1A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七年,L-1B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不可超过五年。
4)可全家赴美
L-1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子女可享受美国公立教育,配偶可合法工作。
5)可多人申请
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总公司通常可以派2-3人过去,而这些人都可以为家人和孩子申请L2签证。可同时为多个家庭的家庭成员申请进入美国学习和生活,享受美国的各项福利。
6)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L2可以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这样可以大大减轻L1持有人的经济压力。
7)可申请绿卡
持有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即可以第一优先劳工移民的方式不需要美国劳工部的层层审批即可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与需要50万或者100万美元的投资移民,雇用至少10名美国人相比,L-1持有人不仅得到的绿卡速度快,而且不需要大笔资金的投入。
8)可自由出入境
持L1签证者,在申请绿卡期间,可以自由地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做生意上的旅行。而其它很多种类型的绿卡申请者在申请期间如果没有“请假证”(AdvanceParole)就不可以自由地出入境。
9)可拥有“双重倾向”
L1签证能允许申请人拥有“双重倾向”——美国政府规定在海外的大使馆及领事馆官员,无需L1签证申请者去证明他们并无移民的企图。同时,L1持有人申请绿卡时的面谈,可以选择在美国本土的移民局办公室,而无需在母国的使领馆内进行。
10)无国籍限制
L1签证适用于在任何国家设立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就可调派公司的经理主管人员与特殊知识人员前往美国发展业务。
11)无规模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特别要求申请L1的跨国企业需做多大数额的投资,也没有规定特别数额的注册资本。
12)无生意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申请L1的跨国企业与其美国子公司间必须从事相同种类或相关形态的商业往来,只需保持正式的所有权从属关系即可。
13)无薪水要求
L-1签证的持有人可以不按照美国劳工市场的最低薪水标准获发薪水,美国分公司的员工薪水水准可以由母公司参照美国子公司当地的生活水准而自行决定。
14)无学位要求
L签证规定申请人必须在过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以上担任高级管理人员(L-1A)或专业技术人员(L-1B),但没有最低学位及语言的要求。
15)无行业限制
美国法律没有对提出L1签证申请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做出必须从事某些类别行业的规定(医院、银行等特殊行业除外)。
16)无配额限制
目前,美国对L1签证没有提出配额限制。持有人在申请绿卡期间不必为漫长的配额排期焦虑或无尽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