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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标申请的形式有哪些?

商标受国内法约束,这意味着商标所有人必须在其寻求保护的每个国家或地区注册其商标,并遵守国家法律或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标定义为“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标志”。泰国法律使用的定义类似:它是与商品(商标)或服务(服务商标)相关的已使用或拟使用的商标,以将所述商品或服务与与他人商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

认证商标和集体商标也可以在泰国注册。泰国遵循“先申请”制度,这意味着商标的所有权不是简单地使用商标建立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与有关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组成、生产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征。由同一集团的公司或企业或协会、合作社、工会联盟、个人团体或任何其他国家或私人组织的成员使用。

可注册性的基本标准自2016年《商标法》修订以来,商标可以是“照片、图画、发明的装置、标志、名称、单词、短语、字母、数字、签名、颜色组合、形象元素、sound "或上述商标的组合。该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不受适用法律禁止,且与他人的未决或注册商标不相似或相同。

泰国法律禁止的商标可分为四类:违反公共秩序、道德和公共政策的商标。与知名商标令人混淆的相似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地理标志。使用与泰国政府、泰国王室、外国和国际组织有关或使用的印章、徽章、旗帜、名称等的标志。在泰国,显著性要求通常是严格执行的,企业主应该注意选择一个商标,无论是文字、装置、图片,甚至是声音,都不能直接提及与之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或质量。换句话说,描述性商标应该避免。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该商标在泰国广泛销售或做广告已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则其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可以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有10年的使用期限。知识产权局(DIP)可以接受以下材料作为在泰国使用的证据,例如,销售产品或服务的收据;该商标的营销和广告收据;采购订单等。证据应与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和/或广告费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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