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不易被拒,因为允许你有移民倾向
很多人申请美国签证被拒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签证官怀疑你有移民倾向,不过有一种签证,却不会因为这种理由被拒,那就是美国L1签证。
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它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强国,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移民和访问者。作为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美国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中,接纳移民的能力和对移民的仁厚有目共睹。 L1签证的分类: L1A: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签证 美国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发签证。移民局的批准函并不意味着必定能取得签证,更非工作许可。申请人无论是在美国或中国申请的批准函,都必须由本人持该函(不能邮寄)到指定的美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取得签证后,方可赴美工作。根据美劳资就业法规定,持L-1A签证者所在公司应有一定的规模,雇佣一定数量的当地雇员,有业务合同往来,有银行往来帐户及年度财务报表并依法纳税等。 满足条件: (1)有较高的身份(经理以上高层人员,而非中层管理人员,即非一线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应申请L-1B或H1B签证。) (2)有权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员。 (3)有权使用公司的资金。 (4)有权签署合同。 L-2家属同行签证: 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2002年新的法律还允许L-1签证的配偶L-2在美国申请工卡,合法工作。 优势: 其一,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些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中美贸易联系的加强,中国企业为提高公司的营销渠道,并大力发展连锁公司,在美国设立分公司的中国企业不断增多;而且设立跨国分公司不一定非要是大型国营企业,私人或者中小型规模的企业都可,这成为L1签证申请灵活性的一大优势。 其二,L1签证允许申请人有移民倾向,所以签证官不会以此为理由拒签; 其三,自己的配偶可以在美国合法打工,子女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和福利。 其四,对于想让孩子到美国接受高质量的教育的家庭来说,本项目有很大的优势是到美国以后本签证可以转学生签证,从而解决了一个去美国留学最大的问题--留学签证签证率低;入境美国后孩子在选择学校方面等还可以享受同绿卡持有者同样的福利待遇。办理L1签证成功后,父母可以不在美国办理公司,随同孩子一起赴美,因为入境后转成学生身份很容易,亦可申请好的大学。 其五,L1签证不像工作签证H1B那样有名额限制,所以,不论美国经济好坏,L1签证均不需要抽签或者名额等待等问题。 其六,L1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L2的身份,跟随来美国。办理相关手续后,L1签证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并可享受本地学费。这对重视教育的华人很有吸引力。此外,2002年颁布的法律还允许L1的配偶在美国申请工卡,即可合法工作,这是L1签证相比其他签证的又一大优势。由此可见,L1签证即可解决自己商务往返身份问题,还可解决配偶子女的身份、就业和求学等问题,申请美国L1签证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其签证本身。 其七,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优点,L1签证可以分为多次往返签证或一次性签证,L1来美后,可在一年后申请第一优先移民,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劳工证批准,也不需要绿卡排期的等待,当然,也就没有所谓的名额限制。所以,L1签证不仅仅是企业界人士和相关人员来美的捷径,还为取得绿卡另辟蹊径。 申请条件: 1.必须在国内有公司,公司必须是正常运行的,一般注册时间不低于两年、没有行业的限制; 2.申请人在中国公司任职一年以上、必须是公司管理层的员工(不提交个人所得税); 3.以中国公司的名义到美国注册分公司,派遣公司员工到分公司管理业务。 L1签证有效期是七年,一年以后可以申请绿卡 申请流程: L-1签证又分为L-1A和L-1B两种。前者是签发给赴美国分机构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为五年。其专业人员在美国如果晋升为经理或主管,其居留期可升为七年。但无论是持L-1A或L-1B,在美国都是代表其国外的母公司工作或展开业务,其家人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可随行,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公立教育及福利。 1.L-1签证的申请必须首先由准备调派雇员的外国母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移民局提出陈情申请。这些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可以是公司分部、子公司、分公司或合资公司,但其同海外母公司必须有前述隶属关系。如果海外母公司在美没有分支机构,则可成立新公司,以该新成立的美国公司作为陈情人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美国公司的有关材料、海外母公司的有关材料、两者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材料这四类。 2.所需申请文件均一式两份,全套寄往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美国公司向移民局的陈情申请获准后,将发出I-797批准通知,申请材料全套副本将由全国签证中心寄往I-129表上指定的海外使领馆。 4.申请人即可凭移民局的批准件及有关材料向境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签证。 5.申请人在当地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试,领事在审核签证申请时,考虑的重点是申请人的海外母公司的状况和申请人是否具备在美国公司工作的能力。 6.如果领事在这儿方面感到满意,签证即可获准。 7.签证申请获准后,即可赴美工作。签证有效期一般同批准件的有效期相同,第一次通常不超过2年。 本文作者:悠扬国际,出自http://www.uooyang.com./article/2375.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