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L1A签证、L1B签证、H-1B签证异同
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正努力拓展海外市场,寻求更多的商业机会,而进入美国市场则成为了很多中国企业公司努力的目标。而美国移民法为方便外国公司企业来美国投资, 设立一种非移民的工作签证,即L签证。L签证又细分为L-1A和L-1B两种。L-1A是跨国公司在美的经理或主管持有的签证;
L-1B则是为跨国公司将有特殊技能的员工派来美工作所持有的签证。关于L1签证,在前文介绍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持有的L-1A签证之后,本文再谈跨国公司技术人员的L-1B工作签证的有关问题。 一、L-1B签证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申请L-1B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递交L-1B申请的公司必须跨国,即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 第二,L-1B 签证受益人必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注意,这里的三年是指递交L-1B申请之前的三年时间。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 第三,L-1B 签证受益人必须临时派到美国为同一公司工作。如果选派到其他公司工作,不能申请L-1B。 第四,L-1B签证受益人必须对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特殊专门技术知识,而且这种专门技术知识在美国无法获得。 二、L-1B签证和其他工作签证的对比: 1、L-1B和L-1A工作签证: 两者都是跨国公司派员工来美国工作的两种工作签证。 但是,L-1A用于经理或主管, L-1B用于专业技术人员。持L-1A签证的经理或主管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直接按第一优先类别申请绿卡。第一优先类不需要通过劳工证申请便可直接递交I-140移民申请,而且因为有移民名额可以直接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但持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则必须通过劳工部认证的劳工纸申请,在劳工纸获得申请后再递交I-140申请。因为受移民排期的限制,持L-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等待自己的移民优先日期排到之后谢正权律师才能递交I-485申请。 因为很多海外派到美国工作的L-1B签证持有人多按第三优先类递交申请,他们的移民排期一般很长。这对L-1B持有人不利,但对跨国公司留住自己培养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有利。 2、L-1B签证和H-1B签证。 在美国的跨国公司可以为自己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递交L-1B和H-1B签证申请。如果所聘的专业人士没有为公司工作过或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跨国公司只能为外籍专业人士申请H-1B签证。如果所聘用的外籍专业人士已在海外公司工作过一年或以上,在美国的跨国公司应选择L-1B工作签证种类申请工作签证。原因是,不同于H-1B,L-1B没有签证名额限制,L-1B不受法定的流行工资的限制。L-1B签证不要求跨国公司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有任何教育背景或学位。这也不同于H-1B工作签证。外籍员工必须获得至少本科文凭或者如果没有读过书至少有20年相关工作经验才有资格申请H-1B。另外,只要公司在美国发展需要多从海外派遣精通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来美国工作,可以申请很多L-1B工作签证。当然,持L-1B签证的人数多少应与公司的规模相称。美国公司聘用的外籍H-1B工人人数一般不能超过一定比例。然而,在美国的跨国公司不能将从海外派过来的L-1B专业技术人员再通过合同方式排到其他公司工作。持H-1B签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再通过合同方式排到其他公司工作。 三、L-1A签证申请的程序 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还没有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必须先注册成立公司之后可能开始递交L-1B签证申请。在美国的公司注册公司一般需要一到两个月,如果办加急,可以在几天内完成。公司成立后开办银行账户,然后递交L-1B申请。 如果海外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L-1B一年有效期,期满时可再延期两次,总共不可超过五年。如果跨国公司在美国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等已经存在一年以上,L-1B申请一次可以批准两年或三年。如果跨国公司有意在美国购买其他公司或合资办公司,海外公司必须要持有在美国子公司50%或者以上的股份。如果股份占少数,但实际操纵整个公司也符合申请L-1B的条件。 L-1B申请在美国审批的时间一般为一到四个月,实际时间因案而异,难以准确判断。但是,如果多交一千美元给移民局,我们可以在15天之内为跨国公司拿到批准书。 一旦L-1A批准书下来后,申请受益人(专业技术人员),如果人在国外,必须持批准书原件到美国领事事馆申请赴美L-1B签证。 有关L-1B工作签证申请,成立跨国公司以及为外籍跨国公司经理或主管申请绿卡的任何问题,请联系悠扬国际专业服务公司。 本文作者:悠扬国际,出自http://www.uooyang.com./article/2393.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