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Common Problem

怎样注册德国商标深圳代理

德国商标法律框架,国家法律:
以下在德国是可执行的:德国商标、共同体商标也就是欧盟商标(CTM),德国商标基于国际注册,名称和非注册商标。

德国商标受“商标法”的管辖,该法实施了欧盟商标指令(89/104 / EEC)和“商标相关行政诉讼条例”。
CTM受“欧盟共同体商标条例”(207/2009)和“共同商标实施条例”(2868/95)的约束。
扩展到德国的国际注册受“马德里议定书”和“商标法”的管辖。
名称和非注册商业名称由“民法典”和“商标法”管辖。

国际条约:
德国还加入了若干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例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尼斯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协定”知识产权方面。

未注册商标:
商业名称在德国首次使用后,可以免受较新的相同或混淆相似的商业名称的保护,但这种保护的细节可能很复杂(例如,保护可能在当地受到限制,在自然人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共存一样的名字)。

未注册的商标和其他商业名称(如商业符号)仅在其在德国特定市场获得足够的公众认可的日期受到保护,免受较新的相同或混淆的相似商标和商业指定。所需的最小阈值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如果符号是独特的,则20%至25%的相关消费者的认可程度足以通过阈值测试。但是,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标志是描述性的或不具有特征性的,那么它也必须在德国使用才能获得独特性。因此,其阈值设定为50%。仅在商标知名的情况下,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仅在德国境外使用的所需的大量商标才能得到保护。这通常需要60%至70%的认可。这些要求必须通过根据先例建立的要求进行民意调查来证明。

注册德国商标: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和拥有德国商标

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或联邦专利法院对某些商标事务(虽然不是侵权案件)具有管辖权,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或德意志联邦专利法院(德国专利商标局)是德国商标申请注册处。德国律师和德国专利律师必须得到适当授权,尽管无需向DPMA或专利法院提交委托书。其他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书(德文或德文翻译),不需要公证。但是,外国申请人和业主需要遵守当地的正式要求。

注册可以应用于由能够以图形表示的任何符号组成的标记。特别是字、数字、图形设备和三维形状。其他标志能够以图形方式表示(例如:颜色组合、声音序列和气味)进行注册。

图形符号必须能够以合法方式区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不符合注册资格:
(1)没有任何独特的性格;
(2)是描述性的;
(3)被竞争对手用来描述他们的商品和服务;
(4)完全由货物性质构成的形状,必须获得技术结果或对货物有实质价值;
(5)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的道德原则;
(6)可能潜在地欺骗公众,例如,关于货物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
(7)由合法保护的标志组成,未经主管机关授权;
(8)已被恶意申请。
但是,上述第(1)至第(3)点所提到的理由可以通过获得约50%的显著性来克服。


本文作者:悠扬国际,出自http://www.uooyang.com/article/79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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